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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21日22时许,成都市公安局x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成都市x区的KTV处警过程中,准备将该KTV内发生的一起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带离现场做进一步处理时,遭到被告人胡某、石某、陈某、曾某等人辱骂、殴打,造成两出警民警头部、脸部、腹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

1、被告人胡某、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2、被告人石某、曾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委托方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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