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21日22时许,成都市公安局x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成都市x区的KTV处警过程中,准备将该KTV内发生的一起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带离现场做进一步处理时,遭到被告人胡某、石某、陈某、曾某等人辱骂、殴打,造成两出警民警头部、脸部、腹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
1、被告人胡某、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2、被告人石某、曾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委托方胡某
版权所有 ◎ 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8-83665118 备案号: 蜀ICP备2022031198号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766号三楼(青白江家乐福旁,瀚城国际3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