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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国家

 

2016124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成都市各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等公共场所展开了一系列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122,在青白江和谐广场我所党员律师沈明参加了由青白江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的游园式宪法日宣传活动。

124,在青白江区凤凰湖(二期)园内,我所所主任陈志宽律师及主任助理陈继参加了成都市第一届“12.4”国家宪法日公益跑活动(青白江分会场);沈明律师和何顺明律师作为成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队道路交通服务分队成员、康鹏程律师作为成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队劳动争议服务分队成员,参加了在成都市环球中心举行的成都市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公益法律服务大行动”大型主题活动。

各律师在宣传活动中热情耐心地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开展《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成都建设,使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发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达到设立“宪法日”的本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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