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
四川省优秀律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白江工作站副主任
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盟成都市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学会理事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观察员
陈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重大涉法纠纷和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着重研究法律顾问及合同方面的法律事务。连续四年被当地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执业理念:
忠于法律 诚信服务
勤勉尽责 维护权利 和谐社会
(遗嘱→未雨绸缪)
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沈明律师称近两年与遗嘱相关的法律纠纷案呈上升趋势,如何立遗嘱已成热门话题。著名小品演员赵本山曾在小品里调侃,人生最痛苦的事在于“人走了,钱没花完”。立遗嘱,成为如今不少老人的选择,沈律师表示,老人私下立的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而目前有超过九成的老人会悄悄立遗嘱,遗嘱内容矛盾或缺乏法律效力,成为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起案例
悄悄立遗嘱、为确权上法庭
吴女士因病去世,在去世前悄悄立下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俩儿子。因遗嘱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房管部门不给予过户,这样的遗嘱不管用。因为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细致的规定,如果未按照规定所立的遗嘱会被认定无效,很可能重新回到法定继承程序。为确权,最后只好上法庭确权。
为自己为家人负责、遗嘱趁早立
56岁的陈先生听朋友老何说,其刚过60岁生日后就立了遗嘱,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老何平时爱晨练、爬山,身体倍儿棒。大家认为,老何把这事想得过于早了。但老何告诉朋友,既然都到了老年人的年龄,这些事就应提前做打算,“不仅为自己,更是为家人负责。”
鉴遗嘱真伪儿女上公堂
一位晚年回老家养老的退休教师,在刚回老家时立了一份遗嘱。之后,他体检发现得了癌症又悄悄立了一份书面遗嘱,随后去世。两份遗嘱内容不一样,儿女们为了鉴定两份遗嘱的真伪闹得很厉害,而到底哪份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已诉讼到法院,子女之间的兄弟姐妹情谊因这份遗嘱受到伤害,应该不是这位老教师愿意看到的嘛?
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和研判,现在有八成老人未立遗嘱 ,而且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遗嘱涉及房产。因为“中国文化避讳谈身后事,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八成老人未立遗嘱的主要原因是“怕儿女不高兴”、“不晓得怎么立遗嘱”、“怕立遗嘱要花很多钱”、“家里孩子多,怕他们知道了影响团结、弄不好连姊妹都没得做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遗嘱绕不开一个“房”字,一种是分配给子女、另一种是夫妻相互分配。如何在房产分配过程中不产生纠纷,又符合自己的意愿,成为老人最关心的问题。同时,如何立一份真实有效的遗嘱?也就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四川志宽律师事务所沈明律师根据自己办案心得,提醒大家注意四个方面:
一是遗嘱内容真实性要求特别高
因为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所以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求特别高。
二是要盘点清楚自己的财产
首先要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少财产。立遗嘱人在遗嘱里分配自己财产的归属时,如果把不是自己的财产写进去,会使遗嘱在最后执行时丧失法律效力或部分丧失法律效力,如一些老人容易把一些事实上房产证都没有拿到的不动产写入遗嘱。
三是遗嘱内容切忌前后矛盾
在同一份遗嘱里,前后分配的财产,不能出现重复或矛盾,这样容易让遗嘱法律效力减低甚至失效。此外,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因为遗嘱可随时撤销或修改,如果一些老人在重病时立下了口头遗嘱,抢救过来,建议立即重新立一份书面遗嘱。
四是最好录音录像和三方见证
除了书面遗嘱外,立遗嘱人最好能通过视频或录音来保存遗嘱,并且在立遗嘱现场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见证。经过了上述步骤后,因遗嘱产生的纠纷也会大大降低。
20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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